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需要看用人单位的调岗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般来说,调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就每种方式进行分析如下:
1、协商一致调岗: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未与员工充分协商便单方面进行调岗,员工是有权利拒绝的。另外,调岗必须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正当性的标准,例如调岗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新旧岗位有较高关联度,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等。
2、法定调岗:有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是有权进行调岗的。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如用人单位需要有合法的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并且还要有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以及考核结果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材料。
3、合同约定调岗:如果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那么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权利进行调岗,但仍需考虑调岗的合理性和员工的权益。
总的来说,员工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合理拒绝公司的调岗安排,特别是当调岗不具备合法性或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时。然而,如果调岗具备合理性且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则可能需要遵从调岗安排。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把握调岗是否存在合理性: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2、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3、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4、劳动者能否胜任调整的岗位;5、工作地点作出改变后,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交通方式或补偿措施等。